2022-02-14 16:48:22
李丽的父母觉得张俊为人老实忠厚,值得托付终生,便将女儿放心地交给了他。
张俊与李丽一同南下打工,李丽怀孕之后便回了家,正是在这段期间,她感受到了为人女儿和为人儿媳的差别。
就在孩子五个月的时候,李丽不辞而别,将孩子留在了家里,一个人去了外地。
张俊和家人四处寻找妻子,始终没有结果,后来发生的事情却让他们更加始料未及。
在一番苦苦的寻找过后,张俊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妻子。但是眼前的妻子怀中的孩子却跟自己没有半点关系,两人已经一年多没有见面,她又怎么可能怀上自己的孩子呢?
这时候方启亮进入了张俊的视线,他就是李丽孩子的父亲。
李丽表示在外打工的时候遇见了方启亮。
事已至此,张俊后悔也晚了,但是孩子毕竟还小,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成长环境,张俊还是希望李丽能够回家,过去可以既往不咎。
不过他已经做出了退让,李丽却并不愿意就此与方启亮分开。张俊只得说如果李丽执意要走的话就拿出12万孩子的抚养费,两人就此各不相欠。
方启亮的说法是:婚必须离,抚养费不会给。
他与李丽都有自己的家庭,两人都没有离婚,只是有离婚的打算,他这时候的这种说法不管怎么看都有种不讲道理的感觉,后来一再协商,李丽愿意拿出500块钱,不过这又怎么可能是5000块钱可以解决的事情呢?
以上的事件并不是一个孤例。
与丈夫生下一子一女后,云南女子熊某外出打工,那时她的小儿子刚刚1岁。离开家的熊某瞒下了已婚事实,与另一男子以夫妻名义同居,又生下一子一女。
在看到熊某丈夫提交的重婚刑事自诉状后,熊某的情人这才意识到被骗,拉黑了熊某并离家失联。
熊某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二年。
在小儿子刚满一岁后,熊某离家外出打工,在这期间认识了一名明姓男子,之后二人同居生活,在永善县明某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至今。
期间,熊某又与明某生育一女,后来又与明某生下一子。
熊某称,她与明某同居生活时,骗了明某,告诉明某她没有结过婚,明某在法庭领取刑事自诉状才知道她与韩某结过婚。随后,明某就外出打工了,现在打电话,明某都不接,把她的电话、微信拉黑,直到现在都联系不上。
结婚两个月后,兴化女子阿莹独自来扬打工,认识了“真爱”,后与他同居、生子。丈夫闻讯后,多次前来领妻子回家,但每次都找到了人,却带不回心。
妻子多次离家后,丈夫报警。
阿莹今年27岁,兴化人。她经人介绍与年龄相仿的同村男子李兵相恋两人登记结婚。
两个月后,阿莹独自来扬州打工。其间,她认识了老齐。
老齐万万没想到,和自己一起生活的女子居然是有夫之妇。可是,念及两人之间的感情,同时考虑到孩子即将出世,老齐并没有和阿莹分手,两人继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。
就在阿莹满心欢喜地盼着孩子出生时,四处寻妻的李兵通过打听得知阿莹的住址,因此找上了门来,要带阿莹回家。
回到家后,李兵得知阿莹怀孕,十分生气,劝阿莹把孩子打掉,和他一起生活,遭到了阿莹的拒绝。
为此,双方再次发生冲突。阿莹再次跑到扬州,和老齐一起生活。
对此,李兵开出条件,让阿莹退还当年李家给她的5万元彩礼。老齐和阿莹家人都拿不出,无奈之下,阿莹跟李兵回了家。但是,和上次一样,两人矛盾再度升级,阿莹再次离家出走。
“如果知道他的婚姻状况,我不会和他生下孩子。”家住宿城区蔡集镇的梅子向记者倾诉了她的苦恼。
与前夫离婚后她在打工时遇到了男子老吴,老吴对梅子嘘寒问暖,悉心照顾梅子的生活。
梅子与比他大15岁的老吴同居了。
梅子说,感动于老吴对自己的好,糊里糊涂的她便认为老吴已经离婚而没有追究太多。
因为自己一直想生个孩子,所以她和老吴生下了一个女儿。
一直到去年过年,孩子一岁时,梅子才知道他并未离婚。可“非婚生的女儿会一辈子遭受歧视吗?”梅子忧虑不已。
更令人震惊的是,老吴的父母与妻子都默认她和孩子的存在,但梅子和孩子却是名不正言不顺的,这让她感到痛苦和委屈,但一切都已回不去了。
山东的男子董某,与女子汤某是夫妻,二人生育有一子。后来,夫妻二人分居两地,男子董某去了广东打工,女子汤某则留在湖南一家足浴店做服务员。
女子汤某在足浴店务工期间,隐瞒其已婚有子的事实,谎称未婚单身,与同在该足浴店打工的男子朱某谈恋爱,随后一起同居。
双方同居期间,女子汤某还以朱某女朋友身份,随同朱某一起去见了家长。
女子汤某怀孕,回家与丈夫董某一起生活,7个月后,汤某生下了一男孩。董某怀疑非亲生,遂去做了DNA亲子鉴定,结果这个孩子,果然不是董某的。
得知情况后,董某非常气愤,其先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,要求追究男子朱某重婚罪刑事责任,被法院驳回。后又向法院起诉,要求朱某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5万元。
最后,法院除了支持其为孩子花费的费用由朱某赔偿外,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,也被驳回。